討論串[新聞] 遭16歲女友拖進KTV廁所「吹吹」 法官認處男是被害者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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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遭16歲女友拖進KTV廁所「吹吹」 法官認處男是被害者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雲林陳姓男子去年底與16歲少女交往成為男女朋友,前往KTV包廂唱歌,少女將他拖進廁所內口交,「不要這樣」他驚嚇反抗未成
(還有85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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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人可以幫忙解釋一下,. 為啥女方也做出自己的供述了,. 結果檢方仍然可以無視言詞憑”自己的經驗”法則就可以將人起訴,. 就算一審判無罪還繼續不服上訴,. 那這個上訴說檢方自己的意願,也不用問女方是否要繼續上訴這樣?. ※. 引述《johnson0707 (太公釣魚)》之銘言:. --. ※ 發
(還有4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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