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柯建銘籲高虹安:饒了台灣!直接認罪不要再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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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分案啦 cc. 到"今天為止". 竹檢都還是"他字案". 當檢方認定有犯罪嫌疑,但犯罪事實與犯罪行為人之一不明確、或二者均不明確時,列為他字案。如果犯罪事實與犯罪行為人都明確,列為偵字案。如果只是在蒐集資訊、調閱文件及過濾情資的階段,則列為查字案,查有具體事證後再改分他字案或偵字. 真的那麼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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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你老柯在那邊籲 籲殺小?. 檢調單位 還是警察 什麼都好. 拜託現在立刻馬上去逮捕高虹安 高委員. 直接牢底坐穿 就地正法. 所有鐵証都在民進黨手上. 什麼密帳外流 親簽公文. 鐵一般的證據 賴都賴不掉. 趕快去拿一拿 辦一辦. 拜託不要再喊話了很難看. 趕快把高虹安抓起來 很難嗎?. ※ 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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