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唐寶寶忘帶40元發抖道歉 炸物老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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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tin110287》之銘言. 我看你是你完全不懂喔. 報警你以為就是要提告?. 你以為警察這麼血汗是因為只要受理提告嗎. 警察絕大多數70-80%以上日常處理的事就叫做糾紛,不論是刑事民事行政還是遇到鬼發神經,警察都要「到場了解」!. 並且提供報案人、被害人正確的現場法律即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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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元報警,就算對象是正常人. 反而影響自己生意。. 這一看來個生病的,就知道不是故意的. 所以我覺得老闆明顯就是發洩情緒。. 如果有人演技那麼好為了40元也就認了吧。. 要我在旁邊就幫忙付一付算了。. 你要每個人都這樣召喚警察,. 警察還不崩潰。. 你要不爽父母也沒啥,只是我比較不爽老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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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當時完全沒有客人啦. 因為照新聞來看 嗆聲報警到警察到場 至少20分鐘時間. 如果當時有其他客人在 看到有唐氏症患者(唐氏症患者通常可以從外貿判斷)被老闆飆罵. 還威脅報警 而且是才因為忘記帶40元. 通常會直接幫忙付錢啦. 所以說老闆說生意很好很忙 信他個鬼. 一定是沒生意才在那邊找弱勢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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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很奇怪,很多店家都沒有先收款後服務的習慣,如果真的很不爽客人棄單的狀況,為何不取消電話訂購?只允許現場先付款後取物,本來世間萬物就有所取捨,你如果想要顧客因為方便的購買條件而增加在你店內消費的機會,你就要承擔你所應當付出的風險,但你不想付出此風險就不可能享受此增益。. 有沒有為什麼許多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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