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積極染疫」傳給家人!5歲孩也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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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明知染病卻傳染於人之處罰). ﹝1﹞明知自己罹患第一類傳染病、第五類傳染病或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致傳染於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知道自己染疫,不遵從指示隔離,還故意傳染給他人。.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已,非告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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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鄒鎮宇. 3.完整新聞標題:. ※ 他「積極染疫」傳給家人!5歲孩也確診 焦糖哥哥:懂的人就懂. 4.完整新聞內文:. ※ 日前宣布參選民進黨北市議員的「焦糖哥哥」陳嘉行11日證實確診,有網友在其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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