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4/30起「紅黃線臨停」不能檢舉了!新制上路46項可舉報項目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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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些檢舉達人高頻次、高密度的檢舉,有違比例原則,有些案件甚至被法院撤銷. 警方等於是白忙一場,事後罰款也無助於改善當下交通安全,一次收到很多張罰單恐怕. 也會讓民眾心生不滿,難以達到教育目的。. 這種理由 各位高水準高智商的鄉民能接受嗎. 高頻次 高密度檢舉這種事情 居然能當成修掉這項目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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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回你,不行。. 不要看新聞說什麼人行道斑馬線還是可以檢舉,那是騙人的。. 第55條第1項第1款: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搭配. 第55條第1項第四款: 不緊靠道路右側臨時停車(停在車道上不靠邊停叫做這個). 光這2條不在檢舉範圍內,用腦袋想想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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