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大學生開福斯擦撞瑪莎拉蒂 慘遭3煞暴打「顱內出血」搶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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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上就是台灣的法律判的都太輕了. 這種傷害罪,警察用殺人未遂移送. 到地檢署那邊大概就是故意傷害起訴. 因為傷害罪可以撤告,法院開庭的時候一定是. 不斷的好言相勸兩邊和解,你不和解就給你拖. 然後拖到受害者受不了最後同意和解撤告. 即使受害者堅持告下去,這種傷害罪. 沒有前科的話,大概就判個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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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年有個新聞. 有一個特種部隊退伍的. 在家遇到小偷. 正當防衛. 不小心把對方勒死. 被判了好幾年. 在台灣. 你練過格鬥. 遇到人渣. 還要控制力道. 如果把對方打殘廢. 搞不好還要被判負擔醫藥費和生活費. 在台灣 當好人很可憐.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壞人用的. 各位同意嗎?. -----. 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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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小刀不如帶防狼噴霧啦. 你帶小刀被警察杯杯找到 或者出事情了你拿出來用. 第一你沒練過 一個不小心真的弄死人那你也關到生跳蚤. 而且沒練過你有把握武器不會被搶 換你被砍嗎?. 第二依照台灣英明神武的法官們 你帶小刀搞不好被說預謀哩. 可以保持一點距離就使用/不會弄死人的防身"工具". 注意不是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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