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母酒後攜重殘女共赴黃泉 依殺人未遂罪起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39(39推 0噓 16→)留言55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apexi6031時間3年前 (2020/08/27 22:03), 編輯資訊
2
0
1
內容預覽: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王朝鈺. 3.完整新聞標題:. 母酒後攜重殘女共赴黃泉 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康姓女子不堪長期照顧重殘女兒,酒後以延長線纏繞自己和女兒頸部試圖共赴黃泉,幸遭阻止。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康女,並建請法院審酌長期照顧被害人壓力情形,量處適當
(還有386個字)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ivorysoap (ivorysoap)時間3年前 (2020/08/27 22:4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比較想知道. 所以康姓女子是不是從此解脫了?. 幾十年的人生全毀在照顧自己的女兒. 這下子. 1 .她一定不用關. 2. 女兒終於可以給政府照顧了. 根本WINWIN.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62.11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

推噓4(4推 0噓 12→)留言16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mkjay00000 (大隻的肥羊)時間3年前 (2020/08/27 23:04), 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我是社會局蔡逼八社工. 看到這樣的新聞我也覺得無奈,每天都看到民眾的無奈,然後也只能嘆口氣說佛度有緣人。. 中、重度身障者,尤其自閉症、小兒麻痹,我都覺得滿棘手的。. 尤其這後面又牽扯兩個觀點的看法:. 親屬照顧V.S.身障者人權. 如果讀完上面新聞,想到的是把人送機構,那是前者觀點,比較偏社會大眾
(還有1108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