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監院改革》拒絕人權委員調查 可按次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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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7(45推 8噓 41→)留言94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lukcat (LagCat)時間3年前 (2020/07/30 07: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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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LTN. 2.記者署名:.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記者謝君臨. 3.完整新聞標題:. 標題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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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5推 1噓 7→)留言13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citrus0117 (囧~~)時間3年前 (2020/07/30 07: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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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已將「監察法修正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未來不具公務員身分的個人、私法人或私人團體,若拒絕調查,最重可按次開罰五十萬元,直到接受調查。」. 監察院可以明目張膽地隨意監察一般民眾以及各中小企業等團體,請問這具有法律效力嗎?不會違憲?. 再來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幹啥的. 「國家人權委員會處理涉及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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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7→)留言16則,0人參與, 3年前最新作者sofaly (沙發椅)時間3年前 (2020/07/30 08: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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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早安. 現在又不是以前. 黨國時代. 怎麼還會發生. 重大人權事件. 要調查一般民眾團體. 一般法律就夠. 擺明就跟不當黨產一樣. 是針對國民黨來的. 最近看到的重大人權事件. 就是工人用餐時段. 站在機器前. 邊吃便當邊顧機台.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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