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女星何如芸爭小孩監護權 痛哭遭家暴:王敏錡外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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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真有外遇 本來就該承擔責任. 不然為何要結婚. 所以台灣通姦罪早該除刑化. 民事化對被通姦的一方才有保障. 以現在通姦罪 構成通姦難. 就算抓姦成功 也因為有刑事懲罰. 配偶難在民事爭取較大利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12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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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聯合報UDN.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2.記者署名:聯合報 / 記者蕭雅娟 / 台北即時報導.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或編輯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 女星何如芸爭小孩監護權 痛哭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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