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房仲廣告賣凶宅「不是很凶不用怕」 另類行銷掀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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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台灣的法律很奇怪 很多名詞都要避諱. 比如之前不能說屍體 要說大體. 不能叫黑鬼 要叫黑人 不能叫日本鬼子 要叫祖國皇民 不能叫閩南話 要叫台語 不能叫中國人 要叫支那人...等等. 但是法律直接規定非自然死亡的房子叫凶宅 就不能避諱嗎?叫個特宅也可以啊!. 因為凶宅聽起來就像是會鬧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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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我一直有個疑問,其實蠻多所謂凶宅(非他殺的那種)可能都. 是因為遇到困難無法解決或想不開才自殺。那也就是說他在世時,有. 時候講難聽點可能就是能力不足以處理世事的魯蛇,那為什麼在世時. 沒本事沒錢課金,變鬼就會好像撿到免費外掛突然變兇啊?. 他不怕惹到更有本事的人,結果一起變鬼後反而繼續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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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戴永華. 3.完整新聞標題: 房仲廣告賣凶宅「不是很凶不用怕」 另類行銷掀熱議.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uc.udn.com.tw/photo/2020/05/19/realtime/7903988.jpg. 一般人賣屋避談凶宅,宜蘭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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