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罰100萬,如果不繳會怎樣 ?
共 6 篇文章
內容預覽:
最近我才幫行政執行署作扣押. 因為這裡有個員工有欠繳稅. 基本上就是行政執行署會來個執行命令. 要你扣押該員工1/3薪資. 除非薪資低於最低生活費(我這裡是14866元以下)才免予扣押. 之後過一段時間會再來執行命令. 要把扣押的錢轉繳給國稅局. 所以除非是打零工直接拿現金或是自己創業. 這種賺的錢
(還有10個字)
內容預覽:
很多人不知道,法務部有個機構叫做行政執行署,就是合法討債集團,專門處理稅健罰費的欠款。. 台灣有十三個分署,台北、新北、士林、桃園、台中、嘉義、高雄屬於一類,新竹、彰化、臺南、屏東、花蓮、宜蘭屬於二類。. 裡面很多執行官、執行員、書記官,很多約聘,很多替代役男,本肥宅當初也是其中一個。. 約聘大都女
(還有262個字)
內容預覽:
強制執行這種事. 不曉得欠政府錢與欠債權人錢是否情況一樣. 分享去年的經驗. 在新北發生車碰車事故. 對方堅持要你告他,他才要賠. 經過半年時間,法院判決對方要賠NT$5000. 當下被告不服判決,嗆法官我要上訴,法官淡定的說:你這是既定的事實. 又算上訴我也會駁回,而後時間到了錢還是不還. 當你要
(還有190個字)
內容預覽:
《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1項:. 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執行處得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 並得限制其住居:. 一、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二、顯有逃匿之虞。. 三、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四、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 五、經命其報告財產狀
(還有144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