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太陽花學運告黃昇勇涉殺人 北院判無罪:依法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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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推 1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GhOsT1211 (小飄)時間6年前 (2019/07/18 17: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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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得來說 就是呢. 警察打人傷人是有罪責的 可以告發. 但是呢下達命令的人. 沒事 命令合法. 所以我說. 那個打人的警察呢?.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86.8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

推噓32(38推 6噓 40→)留言84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tmacor1 (賣冰淇淋的車子)時間6年前 (2019/07/18 17: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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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告黃昇勇涉殺人 北院判無罪:依法驅離.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8日電)太陽花學運期間,民眾在行政院前靜坐遭驅離,向北院提起自訴前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涉殺人未遂等罪。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認為,黃昇勇依法下達驅離命令,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自訴人委任律師尤伯祥聽完判決後表示,對這樣的判決結果
(還有66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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