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8、90又沒很快」 爛男撞死人嗆1命賠1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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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法律反而規範不了這種爛人. 如果今天是一個有正當工作家庭的人反而會很嚴重. 首先,先撇開雙方身分問題. A於幹道(閃黃)超速撞行於支道的B(紅),. 責任一定是B占大部分. 如果A沒有超速甚至有機會無肇責(只要舉證自己有減速). 現在的肇事鑑定已經不看撞擊點了. 路權會是最優先指標. 所以整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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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又沒很快」 爛男撞死人嗆1命賠1命. 2016年08月24日17:51 蘋果日報. (更新:動新聞、監視器畫面、照片、家屬說法). 家住宜蘭冬山的林姓男子,16日才因拿假槍挑釁女兵,被過肩摔後砍人遭逮. ,移送後地檢署諭令5萬元交保,19日凌晨5時,竟又在家附近的水源路發生. 車禍,被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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