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高二生與女藝人姐弟戀 母親恐嚇斷交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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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康倪 who? 我認識的太少嗎. 【裁判字號】 106,簡,1561. 【裁判日期】 1060323. 【裁判案由】 妨害自由. 【裁判全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6年度簡字第1561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單楚甯. 選任辯護人 蕭明哲律師.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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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生與女藝人姐弟戀 母親恐嚇斷交被判刑. 2017-03-30 22:3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103年間,新北市一名媽媽反對當時讀高二的兒子與羅姓女藝人交往,認為兩人年紀差太多,且兒子學業成績退步,要求分手遭拒,傳訊恐嚇羅女:「你真的不知道我混黑道的背景、我先生會找人來揍你」等,新北地院依
(還有63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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