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宰綠鬣蜥吃 官方:不是寵物就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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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你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定義就有誤解了.... 要了解野生動物的定義,請參考中山大學顏副教授寫的這篇. http://magical-creatures.blogspot.tw/2014/12/blog-post_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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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任意曲解法條,是對法律的不尊重及不專業. 或許這些公務員人生的精華,都花在. "考上公務員". "繼續當公務員". ,這兩件事上面了. 不要說人家不尊重你啊,是你先做了讓人不尊重的行為. 全部法條在這裡.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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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外來種生物綠鬣蜥近年來在嘉義縣等地生長,擴展棲息範圍,造成生態危機;今天有民眾在臉書社團上,張貼宰殺綠鬣蜥食用的照片,指味道不錯;嘉義縣府表示,綠鬣蜥並非保育動物,只要不是飼養的寵物,宰殺食用並不違法。. 嘉義縣府農業處表示,綠鬣蜥並非保育類動物,且已開始進行移除,因此在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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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自由時報 2017-10-17 17:14.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宰綠鬣蜥吃 官方:不是寵物就不違法.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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