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專嫖少女定罪 高雄市府官網公告181人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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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未成年要公布照片跟姓名. 那強姦犯呢?那殺人犯呢?搶劫犯呢?偷竊犯呢?. 嫖未成年很可惡,那強姦犯就不可惡嗎?殺人犯就不可惡嗎?搶劫犯就不可惡嗎?偷竊犯就不可惡嗎?好歹嫖妓還是你情我願,並不是「非自願」的強迫行為,而且好歹嫖客也有付錢. 強姦就不一樣了、搶劫、殺人、傷害、偷竊……都是被害人「非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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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reaGG (去去武器走)》之銘言:: 專嫖少女定罪 高雄市府官網公告181人長相: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專挑未成年少女性交易的嫌犯要小心了,只要被法院判刑確定,大頭照就會被高雄市政府: 網站公告,市府社會局表示是基於保護兒少的權益和福祉,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 治條例》第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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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嫖少女定罪 高雄市府官網公告181人長相.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專挑未成年少女性交易的嫌犯要小心了,只要被法院判刑確定,大頭照就會被高雄市政府網站公告,市府社會局表示是基於保護兒少的權益和福祉,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34條規定,從2011年到現在,已經公告181 名嫌犯,但可能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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