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網拍衝擊傳統經濟?台北地下街禁面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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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地下街店家真的是短視近利到了極致。. 人家想要面交,隨便走到出口的樓梯也能面交,這種規範根本毫無意義,況且如果心一橫跑到其他地方面交,確實是自己把自己的人潮全部推走。. 貼這種公告要達成的目標(抽不到森77)完全落空,但是看到新聞的人反而對地下街印象更差,覺得那邊擺明就要來薛你一頓。你不讓我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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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下街前身叫“台北捷運大街“,屬於捷運的轉換層。. 因此適用於大眾捷運法的“站區“,是沒有問題的。. 第50條(罰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七、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他商業行為。. 基本上此條賦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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