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警察第2次公佈檢舉人的名字並嘲笑
共 15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jgx時間9年前 (2017/02/09 00:35),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 op111925: 還遇過白癡員警跟我說同一台車同一違規地點不能連續檢舉 02/08 16:54→ op111925: 害我連續好幾次檢舉失敗, 後來直接上警政署網站投訴他 02/08 16:54. 看來op111925 你是罵到Elias791了. 不過學藝不精被罵也是剛好. 這位達人4年3.
(還有409個字)

推噓-6(6推 12噓 4→)留言2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jgx時間9年前 (2017/02/06 01:27), 9年前編輯資訊
0
0
2
內容預覽:
大法官釋字第 604號 https://goo.gl/5RkyPR. 對於違規事實繼續之行為,為連續舉發者,. 即認定有多次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發生而有多次違規行為。. 看清楚哦,大法官說:舉發50次,就是50次違規行為。. 1.這跟刑法砍一個人50刀,只有一次違法行為,是不一樣的。. 那違規的人
(還有1200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Gishot時間9年前 (2017/02/04 16:49),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推噓2(7推 5噓 5→)留言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jgx時間9年前 (2017/02/04 15:59), 9年前編輯資訊
0
1
0
內容預覽:
警察這一招 一點也不白癡 是智慧的結晶. 警専警大課堂都沒教 是學長傳授的絕招. 這叫做 隔山觀虎鬥. 台語叫 弄狗相咬. 還有一招. 你檢舉某人 警察不辦 警察會跟你說是有議員關說. (但是你問他是哪一個議員 他又不說). 然後你跟警察翻臉 說一定要辦不然要找議員. 警察又會說 這是你的權利 我不
(還有10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84629時間9年前 (2017/02/02 20:19),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首頁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