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nono_辜菀允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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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92(252推 60噓 121→)留言43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sspg時間7年前 (2016/10/16 23:49),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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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yHLvXpD.jpg. 是謠言機率越來越高了. 大家一起幫hiehopdays QQ. http://i.imgur.com/TEFm1XP.jpg. 失蹤兩天了 協尋QQ. http://i.imgur.com/bajzvDn.jpg. --. 發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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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9(26推 7噓 28→)留言6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llchocho時間7年前 (2016/10/17 00:10),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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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個認真的,不要太害怕什麼吉不吉的,. 就算你真的有做而被吉,. 也別傻傻的別人喊多少錢就乖乖賠人家,. 檢查庭 -> 法官這兩個流程都有很多機會,. 檢查官跟法官會促成你們和解,. 因為不和解他們會很忙. 而且還有機會聽聽法官是怎麼想的,. 法官會用經驗衡量要賠錢也應該是多少錢,. 別傻傻的給人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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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28推 6噓 16→)留言5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nlisalive時間7年前 (2016/10/17 00: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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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喔 只是要到台北做筆錄 看她到哪個警局報案的. 妨害名譽是用網路犯案的通常是被告地點 因為是犯罪地喔. 妨害名譽真的定罪率很低啦. 不然法院會忙死喔 一堆人整天吉人就好. 妨害名譽相關條文 一般都告這條.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但是下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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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7(20推 3噓 9→)留言3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emini2010時間7年前 (2016/10/17 00:48),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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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個法律知識小學堂. 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規定.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 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阻卻誹謗罪的構成要件. 1.積極要件:能證明其為真實. 2.消極要件:有關於公共利益而非僅涉及於私德. 所以假如你得知某知名作家外遇屌幹正妹記者. 並且散布於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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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5(16推 1噓 23→)留言4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shking時間7年前 (2016/10/17 01: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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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不管公然侮辱,毀謗,妨害名譽都是三年以下的罪責. 而因為個資法上路...警察不能利用行政系統或者去函要求批踢踢官方提供個資. 除非對方觸犯三年以上罪責. 簡單說妳自己不知道對方真實身分獲相關聯絡方式,妳可以告這些罪名 但是很難抓到人http://www.nownews.com/n/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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