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請告林奕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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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1→)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myo時間8年前 (2017/05/14 13: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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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在八卦版首po不利、發文未分類。感謝D大回文修正文章標題與. 提供法源、但不明白D大為何引用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至第4項。. 事實上嚴肅並直敘地說,控告林奕含絕對會是荒而唐之的法律行為、. 在民事與刑事上均違背起訴程序規定。被告在檢察官偵查起訴之前已. 死亡者,檢察官應依刑法252條第6款
(還有293個字)

推噓4(5推 1噓 27→)留言3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etruire時間8年前 (2017/05/14 05: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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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當被告提出有刑求疑慮時,必須優先調查刑求是否發生;當被告保持沉默、又無其他證據時,不得以其沉默做出不利推斷(例如認為「若不是你做的為何不敢講?」)。極力降低自白的重要性,以降低司法人員刑求的誘因,將刑事訴訟導向科學辦案、證據辦案。上述內涵具
(還有14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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