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要投票了 驚見陌生人設籍在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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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到有沒有人回文了,有就劣退我好了. 這件事真的非同小可,請各位務必通知親朋好友三姑六婆,如果有除了自住外的房產務必在這幾天清查一下信箱,甚至是去清查一下戶籍. 很多人是沒自住,單純設籍在投資的房產或出租套房,合理懷疑假設這是戶政單位涉及其中的"缺失". 想想看全台目前炒房的空屋有多少,假設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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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泡好咖啡,對著電腦(誤)。. 看到這篇標題有點猶豫要不要PO這篇. 考慮後還是決定出來留言終結一下好了. 本身在戶政上班 跟大家分享一下這件事的前因後果. ●首先對[戶]來做個定義. 戶籍法第3條規定:戶籍登記,以戶為單位。. 在一家,或同一處所同一主管人之下共同生活,或經營共同事業者為一戶,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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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告 WARNING 警告!!. ═════════════════════════. 蘋果日報. 要投票了 驚見陌生人設籍在我家. 周六就是投票日,住在台中市北屯區的林姓民眾昨天拿到投票通知單,但明明自己一家三口僅2人有投票權,卻多出一張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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