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爆卦] 李明哲承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共 7 篇文章
內容預覽:
查了一下對岸的刑法. 李明哲被起訴指控的罪名是"顛覆國家政權罪". 也就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05條. 條文內容如下. 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 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
(還有502個字)
內容預覽:
看完了李明哲被檢察官跟律師詢問的片段. 中國司法刑事被告被押的案件起手式,都是先認罪求輕判,這是跟台灣司法的差別XD. 辯護人問的問題明顯大多都是對李有利(沒有提供梅花計畫運作資金、沒有擔任幹部). PS.我是不知道當QQ管理員會有甚麼樣的問題就是了. 劇本寫好照本宣科,整個開庭像在演戲,原則上應該
(還有51個字)
內容預覽:
到別人國家去 煽動別國人民暴亂. 即使在正常國與國間也是不被支持的吧?. 不然去德國喊看看支持納粹. 看能不能正常走出德國大門. 現在大陸是民生撩亂. 家破人亡 社會無法維持還是怎了?. 都沒有的話 去煽動他國人民暴動. 合理性在那我不知道. 別忘了 美國也有共產黨. 不到最後 沒人能證明 那個才是
(還有32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