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阿扁收到投票通知單 台中監獄籲勿有投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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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8→)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yven時間10年前 (2016/01/15 18:36),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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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條(妨害投票罪) 這條是公訴罪,檢察官該出動了.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 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http://tinyurl.com/25vrwxs. 第134條.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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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iu時間10年前 (2016/01/15 18: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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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本來就不會也不該去投票. 姑且不論矯正署的「呼籲阿扁不要去投票 以免提早回到監獄裡以學長之姿歡迎馬芙丸」這種不知是法律還是醫療的見解是否正確. 純政治考量的話. 阿扁出來投票一定是激出藍票多於綠票. 君不見陳致中回應的多得體. 他可不會像鄉民一樣傻傻中計.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

推噓13(14推 1噓 44→)留言5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malltwo時間10年前 (2016/01/15 17:56),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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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在胡說八道. 記者也在胡說八道. 首先 陳水扁"有"被褫奪公權. 他被褫奪公權九年. 但是褫奪公權並不影響"選舉權". 而是他無法從政當公務員和被選舉權. 所以阿扁不管有沒有被褫奪公權 都可以投票. 現在妨礙他投票的唯一理由 就只有監所聲稱"健康無虞要被抓回去"這點~. --. 發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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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irlow時間10年前 (2016/01/15 17: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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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kucuh時間10年前 (2016/01/15 17:38),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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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就修法了。.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6 條. 從刑為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已經刪除了原本第三項的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除非其它法律有加以限制。. 所以,就法來說,阿扁是有權投票。. 法務部有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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