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同性婚姻為什麼不另立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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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為什麼有關同性婚姻的法條. 不利用重新立法來處理. 而是修改現有的法條呢?. 像是四等親以內不得結婚. 是因為優生學來訂定這個法條. 今天同性結婚就沒有這個問題. 所以該不該適用這個法條?. 我在草案中也沒有看到關於這條的修改. 所以很好奇. 為何不是另立一個法. 來詳細規範同性婚姻.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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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這種極不尊重的口氣 只有是反方的份 不是甲甲 ^^^^. 好一個"瓜分"的用詞. 異性戀繼承配偶的分額是1/2,就不叫"瓜分",. 我們同性戀繼承配偶分額也是1/2,就叫做瓜分. 畢安生教授與曾敬超35年,曾敬超留給畢安生的財產就叫做瓜分走你的財產. 反方再裝同性戀嘛,用盡各種手段抹黑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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