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酒駕零容忍 何志偉提案"累犯洗大體"
共 6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cz0221時間9年前 (2016/10/02 12:1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推噓1(1推 0噓 8→)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ainman時間9年前 (2016/10/01 21:20),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雖然有很多研議空間,不過如果是以助手的身分在旁邊幫忙. 主要是真正的專業人是在主導,這樣應該可以吧~. 畢竟富二代,田僑仔錢多到花不完. 就算拒絕酒測也才9萬~根本不痛不癢!.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71.67. 文章網址: https:/

推噓-5(5推 10噓 10→)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vf148時間9年前 (2016/10/01 19:23),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媽的!這個議員是哪個選區選出來的白癡?. 我痛恨酒駕,但是為啥要把往生者的遺體送去給酒駕的人洗?. 這個議員有沒有尊重死亡的人?. 為什麼死掉沒有意識的人身體就應該給酒架犯去清洗?. 你是在逞罰酒駕的人還是再逞罰往生者和往生者的家屬?. 你以為洗屍體這麼簡單嗎?屍體依照死亡時間和死亡狀況,. 會有不
(還有16個字)

推噓3(4推 1噓 2→)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xx7789時間9年前 (2016/09/30 20:55),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自民國98年起法務部實施社會勞動制度,讓六個月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案件都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像之前段宜康被判5000元罰金,他就是轉服社會勞動。). 目前台北地檢署社會勞動項目有很多,主要都是公家單位或者是社福單位。由地檢署來遴聘這些社勞機構,然後再派社勞人至機構執行勞務,並由觀護佐理員進修機構訪視
(還有31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eck時間9年前 (2016/09/30 19:5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