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Uber條款拍板! 載客計費至少需1hr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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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z5566 (夏洛克。福爾摩斯)》之銘言政府跟Uber對作真的有夠智障.... 台灣的小黃素質有目共睹的糟 政府還為了票拼命護航. 台灣小黃會用的招 菲律賓這邊的小白都會. 這邊的小白還時常傳出強姦搶劫等行為. 所以每個介紹菲律賓工作旅遊遊學的文章幾乎都會介紹Grab這個叫車軟體.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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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我發現一個金手指可以解. 如果是這樣. 那假設收費標準公定價一個小時計價2萬. 坐滿1小時以上才開始收費. 坐不滿以app上面顯示里程收費計價作為退費折讓. 總不能逼消費者一定要坐滿1小. 也不能強制合約上不能寫退款規則. 為了防止檢舉魔人來亂生意. 如果他想坐滿1小時那就收公定價2萬. 其他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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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uber條款神速上路. 其實我半喜半憂. 憂的是uber真的屌打小黃,被弄死蠻可惜. 喜的是因為小黃真的是一個大票倉. 有了計程車舊換新的補助,又把uber弄死. 至少我DPP選情能保底一個大票倉.... 現在風向對DPP不好,我覺得穩住小黃司機的票. 至少也算吞了顆定心丸. --. ※ 發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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