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你看!懂法律就不一樣」 他這樣躲過臨檢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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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律規定的部分前面已有強者鄉民解釋得很清楚了. 總結就是. 1.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的「或」. 2.遇到刁民硬要看證件時,鄉民找到了警政署101年8月1日警署行字第1010114914號函規定,就是講說刁民要看你就給他看,看完就可以臨檢了。. 3.如果在那邊靠北,警署行字第 260843 號《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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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阿~~ 警察制服就是身分的證明了. 警察制服不能亂穿. 亂穿的話 是犯法的(之前有cosplay就這樣犯法). 你說會有假的制服?. 那證件不就更容易造假?!. 衣服還要去買. 假證件用印表機印一印就好了.... 至於為什麼警察站得住腳 卻就這樣不臨檢了?. 很簡單啊~~ 就是怕麻煩阿~. 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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