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華山分屍案凶嫌法庭向家屬下跪 「我先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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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姦後殺正確來說不會分別論以殺人罪和強制性交. 第 226-1 條. 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百二十四條. 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條之罪,而故意殺害被害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先姦後殺是直接用這條加重處罰,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所以草山大大改稱先殺後姦真的差很多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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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oogle.com.tw/amp/s/udn.com/news/amp/story/7321/3351972. 台北地院審理「華山草原」高姓女子分屍命案,今天提審凶嫌、射箭教練陳伯謙進行準備程序,檢察官是依殺人、強制性交、竊盜等多條罪狀指控陳嫌,並指他先性侵了死者高姓女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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