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遭攔車痛毆還擊竟判防衛過當 法官:閃躲就好
共 10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0(6推 16噓 21→)留言43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arishina (貼吧13級大神)時間8年前 (2018/04/11 10:57),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某些人真的很好笑,. 被打因為氣憤打回去也是正當防衛?. 這叫互毆好嗎?這根本不是想防衛是想報復吧?. 說要人家跑很好笑,. 那對方拿槍指著自己要不要反擊行使防衛權?. 還是找機會跑?. 柿子挑軟的吃,對方不夠兇才選擇跟他打,打不過才選擇跑。. 把互毆凹成正當防衛,某些人還真好操弄,. 平常罵記者,
(還有48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2→)留言16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jim12441 (阿爾泰爾)時間8年前 (2018/04/11 10:1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這種事情很簡單嘛,弄成考題就好. 今有甲乙結怨極深,某日乙趁甲不注意之時從後揮舞拳頭攻擊,甲當下隨即反擊並將乙推倒在地,後甲心有不甘,乃壓制乙於地並飽以老拳致乙臉部多處烏青. 試問甲之行為是否構成刑法之傷害罪,又甲得否主張正當防衛以免除其刑.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噓2(9推 7噓 12→)留言28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twin1949tw (台北Station)時間8年前 (2018/04/11 09:50), 8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易字第410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易字第410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謝志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易字第410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謝志宏. 上列被告
(還有8382個字)

推噓2(3推 1噓 1→)留言5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ilovesumika (老夫)時間8年前 (2018/03/26 18:38), 8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實務上只要互打幾乎都是判互毆,互毆就雙方都有傷害罪,這個用意說穿很簡單,. 就是法官覺得沒出人命的都是小事,還要去調查誰先打誰正當防衛太麻煩,我不想. 做太多工作我只想輕鬆一點,所以你們互毆就通通傷害,自己去和解。. 所以現實生活遇到惡霸攔車之類的事,記住,帶個防狼噴霧器,噴他眼睛,然後. 趁他看不
(還有126個字)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時間8年前 (2018/03/26 18:27), 8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開庭。. 兩造有沒有公務員?. 沒有. 沒有. 兩造有沒有法律人?. 沒有. 庭上,我表哥是退休法官的鄰居. 好,辯論終結,2個月後宣判。. --. 「今天司法改革交給這些人,怎麼會改革,他們就是一個幫派,. 幫派大哥出了事,二哥就護大哥,小弟就在旁邊吆喝,這就是今天司法的問題。」. --.
(還有17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