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為何日本法律允許男人娶堂姐妹或表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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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2推 2噓 19→)留言33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BarnHart (孟 平)時間6年前 (2018/02/10 13:03),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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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親屬篇修法前也可以. 我小姑的兒子(二表哥),娶了我大姑的女兒(表姊). 家裡稱呼輩分就亂了. 表姊原本的女兒還是叫表哥二舅. 表姊跟表哥生了兒子,結果是重度身障畸形兒. 因為他姊雖然只有一半基因一樣,. 可是他姊也是有罕病基因某方面器官發育不全. 所以他重殘,不意外. 我阿嬤生前禁止他們結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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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推 1噓 23→)留言26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capitalofz時間6年前 (2018/02/10 15:05),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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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錯亂不懂裝懂. 民法禁止表親婚的規定. 最早緣起於美國拓荒時期. 清教徒大規模移墾北美後. 為了醜化印第安人. 故意說他們都近親相姦亂倫. 鍾情於表親婚. 事實上印地安人根本沒有這樣的習俗. 反而是歐洲王室其實最喜歡表親婚. 說德國人納粹反表親婚也真是頭疼. 美國才是禁表親婚的大本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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