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員警可以公然洩漏個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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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張勸導單的設計 本身就有問題吧....... 被勸導人. 有姓名欄、住址就好. 何需連身分證、生日、電話都有?. 這種單子 基本上給兩種人看. 一種是被勸導的. 一種是檢舉的(讓檢舉者 知道警察有做事). 不管是以上哪種 都不需要看到被勸導者的身分證吧. 不知道身分證欄 是全國通用的單子都有.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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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七八糟 一堆外行人. 1.不處理面對?. 被檢舉人只是沒接電話而已 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有權不接電話. 機關應採送達. 2.貼在門口就是剛好?. 貼在門口對於公共利益或他人權益 並無幫助. 3.既然是勸導 依照警政署的規範 就是事證尚未明確不宜告發. 都尚未明確的事 你豈可到處宣揚?. 4.單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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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的人去多讀點書好嗎??. 不要看到"個資法"3個字就高潮了~~. 去認真看看裡面的條文好嗎??. 第 16 條.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執行法. 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一、法律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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