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有沒有鄉民沒在怕刑法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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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isaluku (山本君)時間8年前 (2017/12/28 18: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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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後面那一段很有意見,如果持有就有罪的話........ 全國的法院和地檢署恐怕沒辦法一次處理兩萬名嫌疑犯, 會加班到過勞死,拜託,都要元旦放連假了,給人一條活路好不好?. 下午都在上班沒空搶票,現在到處都弄不到車票了,唉.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

推噓-29(9推 38噓 17→)留言64則,0人參與, 8年前最新作者iris486 (i醬)時間8年前 (2017/12/28 18:06),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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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有沒有鄉民沒在怕刑法的八卦?. --.
(還有9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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