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賴揆:輪班間隔政策被誤解 白白被罵了這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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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 10-1 條.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 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第 14 條. 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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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勤務時間及劃分). 每日勤務時間為二十四小時,其起迄時間自零時起至二十四時止。. 零時至六時為深夜勤,十八時至二十四時為夜勤,餘為日勤。. 勤務交接時間,由警察局定之。. 服勤人員每日勤務以八小時為原則;必要時,得視實際情形酌量延長之。. 服勤人員每週輪休全日二次,遇有臨時事故得停止之;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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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揆:輪班間隔政策被誤解 白白被罵了這麼久.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62598. 2017-12-23. 〔記者李欣芳、廖千瑩/台北報導〕勞團今將上街抗議勞基法修法,由於近來不少網友聲援勞團,且出現似是而非的論調,據悉,行政院長賴清德(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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