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台灣法官鼓勵大家劃一刀?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3周前 (2026/08/12 17:34), 3周前編輯推噓3(3015)
留言18則, 9人參與, 3周前最新討論串1/1
法律不是應該保護奉公守法的人嗎? 實務上反而變成保護壞人? 法官在實務上要求大眾:你被攻擊時,最完美的應對是:受點傷、被打一頓、然後趕快逃跑 、報警。 如果你反擊了,而且因為你身手太好、力氣太大,一不小心把對方打成重傷或打死,你就要 付出傾家蕩產、甚至坐牢的代價。這等於是在懲罰有能力自衛的人。 《德國刑法》第33條(StGB § 33) Einzelnorm:"Überschreitet der Täter die Gren der Notwehr aus Verwirrung, Furcht oder Schrecken, so wird er nicht bestraft."( 當行為人因慌亂(Verwirrung)、恐懼(Furcht)或驚嚇(Schrecken)而超越正當防衛的 界線時,不予處罰。) 要每個一般人都有特工級的專業判斷,未免太扯。 台日法官和檢察官因為懶惰,最常「認定互毆」結案。 當街挑釁、亮刀、劃人一刀,只要沒死人,在法律上都只是輕罪;但如果對方被你激怒、或 者為了自衛失手把你打死,對方反而會變成背負重罪的被告。要賠錢。 台灣法律教育為什麼這麼殘忍,理論實務一堆下來,卻是鼓勵大家劃人一刀?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14.2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6527289.A.E49.html

08/12 17:35, 3周前 , 1F
又不是無罪 鼓勵什麼
08/12 17:35, 1F
8+9根本不在乎好嗎!!

08/12 17:35, 3周前 , 2F
不然咧,投胎到台灣,有更好?
08/12 17:35, 2F

08/12 17:36, 3周前 , 3F
法官鼓勵你上法院討公道
08/12 17:36, 3F

08/12 17:36, 3周前 , 4F
不是要你劃一刀
08/12 17:36, 4F

08/12 17:37, 3周前 , 5F
是非可以這樣顛倒嗎
08/12 17:37, 5F

08/12 17:41, 3周前 , 6F
所以你要畫回去嗎?
08/12 17:41, 6F

08/12 17:42, 3周前 , 7F
防止合法殺人後,讓歹人出手必須致死,
08/12 17:42, 7F

08/12 17:42, 3周前 , 8F
不然會被殺
08/12 17:42, 8F

08/12 17:42, 3周前 , 9F
老8+9如果不是死了,也是可以起訴
08/12 17:42, 9F

08/12 17:43, 3周前 , 10F
#被起訴
08/12 17:43, 10F

08/12 17:46, 3周前 , 11F
台灣法官:你怎麼不奪刀?
08/12 17:46, 11F

08/12 17:49, 3周前 , 12F
而且這案是不是延展型都是問題了。一般過
08/12 17:49, 12F

08/12 17:49, 3周前 , 13F
當都是強度型。
08/12 17:49, 13F

08/12 18:29, 3周前 , 14F
這種是事實認定問題,通常是看驗傷單或
08/12 18:29, 14F

08/12 18:29, 3周前 , 15F
相驗報告判斷兇嫌意圖
08/12 18:29, 15F

08/12 18:30, 3周前 , 16F
跟懶惰不懶惰的關係在哪
08/12 18:30, 16F
學生學校念書,就不會知道實務是各打50大板,都是互毆結案 ※ 編輯: daye2012 (110.28.114.254 臺灣), 08/12/2026 18:39:24 ※ 編輯: daye2012 (110.28.114.254 臺灣), 08/12/2026 18:41:14

08/12 18:48, 3周前 , 17F
大多數人不會遇到這種問題 講這沒用
08/12 18:48, 17F

08/12 19:27, 3周前 , 18F
幫叫救護車也能符合有悔意
08/12 19:27,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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