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司改:曾志新因求助無門才動手殺人

看板Gossiping作者 (Saitama)時間2天前 (2026/07/30 17:22), 編輯推噓0(2218)
留言22則, 16人參與, 2天前最新討論串1/1
去年ai攝影機董事長 在公司拿刀殺害離職的技術長 新聞炒得沸沸揚揚 但剛看到這文章 真的是發人省思 有一篇署名為許梅根律師的文章 刊載在司改會的網站上 https://www.jrf.org.tw/articles/3251 上面說明了,其實罪嫌殺人的起因 是源自於網路上許許多多似是而非的言語 長期處於精神壓力,苦無解方,精神狀況終至惡化,留下遺書 終致悲劇 以下節錄 CASE 01 新創公司 CEO 與技術長衝突致死案 參考資料:九能國審案件法庭觀察、關鍵評論網 新創公司 CuboAi CEO 與技術長發生爭執,據曾志新轉述,技術長其後利用網路工具持續 散發似是而非之言論騷擾 CEO,帳號影射 CEO 霸凌員工、絕子絕孫、執行長生不出孩子 等,並以多個匿名帳號(如 hateboAi),陸續在 Thread 散佈公司會議內容、會議錄音 檔;公司每查獲一匿名帳號,就在公司內部詢問並暗示將委任律師提告,該帳號旋即遭刪 除,隔數日又有新帳號出現,如此重複數次,不堪其擾,查獲 IP 大多來自同一位址。 CEO 曾委任律師團隊處理,並委請公證人就相關發文截圖存證,然律師團隊告知,依現行 法規實無法處理,因該等騷擾行為均刻意規避刑法、民法上之構成要件與罪責,難以追訴 或請求賠償。CEO 身負公司經營之責,一旦有對公司不利之傳聞流出、投資人拒絕增資, 旋即將導致公司經營一敗塗地,故另委請公關公司處理輿情,費用高達新台幣 150 萬元 ,然公關公司亦建議勿隨之起舞,因回應澄清只會讓匿名者之言論更加發酵擴散。 CEO 在法律無從保護、公關手段亦受限、投資人反覆質疑其公司營運狀況與對個人角色期 待等多重困境下,長期精神壓力無處抒解,苦無解方,精神狀況終至惡化,留下遺書;案 發當日更攜刀進入公司會議室,當場要求技術長刪除離職貼文(萬言書),但技術長之回 應令 CEO 感到失望,又恐匿名發文永無止盡,遂殺害技術長,被告復以跪姿持刀刺入口 中自戕未遂,經國民法官審理後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其於刑事程序被告最後陳述時, 更表示:「我真的沒有霸凌員工。」 規範缺口 全案顯示現行法制對於刻意規避刑事、民事構成要件之持續性網路騷擾行為,欠缺有效規 範,被害人窮盡法律與公關等自助手段仍求助無門,終致悲劇。 原來殺人的加害者,其實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你們匿名留言不要欺人太甚! 趕緊把不實的文章給我下架 https://youtu.be/4CyKr9IXp-k?si=mxsSm0M0I8VypEK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31.2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5403328.A.112.html

07/30 17:22, 2天前 , 1F
要救加害人直接講 別拐彎抹角
07/30 17:22, 1F

07/30 17:23, 2天前 , 2F
這樣只會讓我更瞧不起貴黨
07/30 17:23, 2F

07/30 17:23, 2天前 , 3F
太委屈了 司改會有多一名大將
07/30 17:23, 3F

07/30 17:23, 2天前 , 4F
這群人會有報應的,台灣司法淪喪的罪人
07/30 17:23, 4F

07/30 17:24, 2天前 , 5F
雖然早就淪喪了
07/30 17:24, 5F

07/30 17:27, 2天前 , 6F
所以他認定犯人是技術長的證據?
07/30 17:27, 6F

07/30 17:27, 2天前 , 7F
問就是可教化
07/30 17:27, 7F

07/30 17:27, 2天前 , 8F
講這些前天要先證明技術長是匿名散發
07/30 17:27, 8F

07/30 17:28, 2天前 , 9F
*前提
07/30 17:28, 9F

07/30 17:28, 2天前 , 10F
他會變成這樣 你我都是共犯結構!
07/30 17:28, 10F

07/30 17:28, 2天前 , 11F
垃圾死一個少一個,撿垃圾來養要幹嘛
07/30 17:28, 11F

07/30 17:29, 2天前 , 12F
你各位都是害他殺人的兇手
07/30 17:29, 12F

07/30 17:30, 2天前 , 13F
他可憐,被殺的就不可憐?
07/30 17:30, 13F

07/30 17:32, 2天前 , 14F
原來把壞人變好人前 要先把好人變成壞人
07/30 17:32, 14F

07/30 17:34, 2天前 , 15F
不就間接證明司法改革根本失敗嗎?
07/30 17:34, 15F

07/30 17:38, 2天前 , 16F
律師真噁心
07/30 17:38, 16F

07/30 17:41, 2天前 , 17F
難怪當街殺前女友都能進司改會
07/30 17:41, 17F

07/30 17:47, 2天前 , 18F
不是那死者到底為啥要搞這些??
07/30 17:47, 18F

07/30 18:11, 2天前 , 19F
那要這樣講大家都有理由
07/30 18:11, 19F

07/30 18:12, 2天前 , 20F
律師收錢辦事啊
07/30 18:12, 20F

07/30 18:14, 2天前 , 21F
不是有理由殺人就表示可以殺人啊!討
07/30 18:14, 21F

07/30 18:15, 2天前 , 22F
厭廢死聖母就是這種,沒良心
07/30 18:15, 22F
文章代碼(AID): #1gQnV04I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