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偷吃人妻還傳裸照、訊息「喜歡吃蛋白質」給她丈夫 嘉義男被判8月

看板Gossiping作者 (難過)時間1月前 (2026/07/03 09:35), 編輯推噓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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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林宜樟 3.完整新聞標題: 偷吃人妻還傳裸照、訊息「喜歡吃蛋白質」給她丈夫 嘉義男被判8月 4.完整新聞內文: 吳姓男子與人妻A女交往,未經同意拍攝A女裸露影像,還竊錄性行為的聲音,A女要求刪 除他卻未刪,後來2人分手,吳男將照片、錄音檔傳給A女丈夫,還傳訊「可以正面但更喜 歡後面」、「特別喜歡吃射出來的蛋白質」等文字,騷擾A女丈夫;A女得知此事報警,檢 方調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依涉犯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等罪, 各判有期徒刑4月及6月,應執行8月,得易科罰金。 吳男與已婚的A女曾經交往,2人於2024年3月某日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吳男未經A女同 意,持手機拍攝A女裸胸及身體隱私部位,並竊錄2人性行為的聲音,A女發現後要求吳男 刪除檔案,但他並未刪除。 同年5月A女與吳男分手,吳男另創IG帳號,多次將照片、錄音檔傳給A女丈夫,留言「你 的妻子背叛婚姻」等文字,騷擾A女丈夫,導致他不堪其擾,影響日常生活,也侵犯A女隱 私,A女得知此事後報警。 檢警調查,吳男確實有拍攝照片、竊錄性行為聲音,而他傳給A女丈夫的文字如「你身邊 的人交流不做安全措施」、「可以正面但更喜歡後面」、「特別喜歡吃射出來的蛋白質」 、「基因也不一定是你的說不定養別人的」、「身邊的人胸有多敏感下面有多少水都知道 」等,反覆騷擾A女丈夫。 法官認為,吳男辜負A女信任,攝錄性影像,被發現要求刪除,仍未刪除,A女表示要分手 ,吳男卻將相關影像傳給A女丈夫,造成A女及其丈夫精神上痛苦,考量吳男坦承犯行,相 關影像並未外流,依犯未經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4月,犯無故以他法 供人觀覽攝錄性影像罪,處6月,應執行8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492325 6.備註: 丈夫看到這些訊息心裡會怎麼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95.2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3042525.A.8B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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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對方老公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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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樓天天都ㄘ猛甲的蛋白質,上面下面都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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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9:36, 1月前 , 3F
4+6=8 文組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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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9:37, 1月前 , 4F
曹氏宗親會 集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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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9:37, 1月前 , 5F
都分手了才傳 黃毛當的太不盡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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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9:37, 1月前 , 6F
這丈夫不離婚也是滿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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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9:37, 1月前 , 7F
台男這麼幼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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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9:39, 1月前 , 8F
這算自首?
07/03 09:39, 8F

07/03 09:40, 1月前 , 9F
自己傳證據 笑死
07/03 09:40, 9F

07/03 09:40, 1月前 , 10F
曹氏宗親會
07/03 09:40, 10F

07/03 09:43, 1月前 , 11F
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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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9:47, 1月前 , 12F
老公跟男友我全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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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9:47, 1月前 , 13F
呼叫王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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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9:50, 1月前 , 14F
這別被找出來,我家鄉的人很愛私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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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9:53, 1月前 , 15F
所以哪裡是不實性影像罪?哪邊偽造了嗎?
07/03 09:53, 15F

07/03 10:10, 1月前 , 16F
王8000:遜
07/03 10:10, 16F

07/03 10:41, 1月前 , 17F
基因錨定 婚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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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1:46, 1月前 , 18F
好像蠻壯的,會騎腳踏車
07/03 11:46,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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