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其實台灣最美的風景是「慷他人之慨」吧?

看板Gossiping作者 (little_dd屬於言論自由況)時間6天前 (2026/02/13 18:28), 編輯推噓7(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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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題啦, 剛看完楊爸爸那篇3000字的血淚聲明,真的是細思極恐。 尤其是看到那句「愛心捐款變成加害者的賠償款」, 還有法官覺得「可教化」卻不願意帶回家養。 突然發現,台灣現在最流行的顯學就是: 「只要不用自己承擔後果,大家的理念都超級高尚!」 想問問大家,這種「出一張嘴」的風氣是不是台灣特產啊? 1. 法官/學者視角: 我在冷氣房寫判決書,引用一堆德國日本學說, 但我家住在有保全的高級社區,小孩讀私立名校或送出國。 我要展現我的法學素養,展現我對人權的重視, 所以我判這兩個殺人犯「可教化」、「給予機會」。 反正這兩個出來後,也不會住我家隔壁,更不會跟我小孩同班。 如果有再犯?那是社會安全網破洞,不是我的判決有問題,結案。 (謎之聲:楊爸問能不能帶回家養,法官怎麼都安靜了?) 2. 廢死/人權團體視角: 我们要推動修復式司法!我们要用愛感化恨! 加害者也是體制的受害者啊~ 你們這些受害者家屬要有大愛,要原諒,不然就是報復心太重。 反正被割頸的不是我兒子,躺在冰櫃裡的不是我家人。 我在台上演講好棒棒,拿到經費好開心, 你們家屬的痛苦?那是你們人生修行的課題啦。 3. 教育部/官員視角: 搜書包侵害人權!記過太多會標籤化學生! 我们要保障學生的受教權,就算他帶刀帶槍也要愛的教育。 反正坐在那間教室隨時可能被殺的,不是我長官的寶貝孫子。 出事了?那是個案,我們要再開會研議,成立專案小組, 然後發個文青式新聞稿:「遺憾、痛心、我們接住你(實際上是接住兇手)。」 4. 法律扶助視角: 兇手沒錢賠?沒關係,我們用納稅人的錢幫他打官司! 這是保障被告人權! 受害者拿到大眾捐款?那太好了,這樣兇手就不用賠那麼多了! 反正那1400萬也不是我的錢,把善款當成兇手的贖罪券,這邏輯給幾分? 講白了啦, 在台灣做「好人」成本真的太低了。 只要動動嘴皮子,談談理想,就能佔據道德高地。 至於那些血淋淋的代價? 抱歉,那是倒楣的平民百姓要去承擔的。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這七個字,是不是才是台灣司法的核心價值?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5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0978503.A.A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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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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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母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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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掰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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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自強 她說的 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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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的 女人還會跑來跟你說 現在戰爭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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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科技戰了 你們男生怕什麼?好笑 俄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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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都死多少人了 台灣這種站著講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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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疼的 光性別區分就一半人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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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才發現嗎?那些法官到底有什麼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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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被害家屬說出可教化這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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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外部化啦 跟放生團體一樣 善我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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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你去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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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被害者然後冠冕堂皇的替被害者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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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聖母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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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者權益大於被害者,然後一句死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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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能改變你就放下這種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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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家屬原諒那當然我們接受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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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原諒就應該從最重的判刑,怎麼還替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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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者開脫,真他媽的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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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肛他人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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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啦 出國玩囉 誰在乎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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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高官受影響才會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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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廢死團體,真正社會的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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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人真的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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