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竹科工程師尾牙勾搭女同事!她「爽啪2次」慫恿離婚慘賠30萬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蕭宥彤
3.完整新聞標題:
竹科工程師尾牙勾搭女同事!她「爽啪2次」慫恿離婚慘賠3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半導體大廠驚傳婚外情!一名已婚工程師阿宏(化名)在公司尾牙上認識了女同事涵涵(
化名),兩人隨即燃起愛火,涵涵不僅要求「哄睡」,更開口慫恿阿宏離婚。阿宏的妻子
察覺不對勁,調閱丈夫車內行車紀錄器,赫然發現兩人深夜頻繁幽會、親吻擁抱,阿宏也
坦承2度帶涵涵上摩鐵激戰。法院審理後,判涵涵應賠償正宮30萬元。
判決指出,阿宏結婚2年多並育有孩子,生活本應穩定,不料2025年1月中旬,阿宏在參加
公司尾牙後,認識女同事涵涵,隨即發展出不倫關係。兩人互相傳訊息曖昧聊天,涵涵還
時常要求阿賢哄她睡覺,甚至語出驚人,不斷慫恿阿宏與妻子離婚。
阿宏的妻子發現端倪後,於同年2月向涵涵攤牌,涵涵當時雖承諾會刪除聯絡方式,私下
卻仍與阿宏暗通款曲。正宮見丈夫依然深夜未歸,憤而調閱行車紀錄器才發現真相。錄影
顯示,涵涵頻繁搭乘阿宏的車上下班,兩人還在車內親吻、擁抱。
面對正宮來電質問,涵涵坦承有親吻及擁抱,而阿宏更供出,曾2度帶涵涵前往苗栗某汽
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正宮忍無可忍,依法向涵涵提告求償80萬元。
涵涵庭審時矢口否認介入婚姻,辯稱訊息只是日常聊天,搭車也只是同事間的普通交際,
更推託當初承認親吻擁抱,僅是為了應付正宮的騷擾電話才隨口亂說,強調與男方只是普
通朋友、同事關係。而阿宏卻出庭證實,兩人確實激戰過,並承認曾多次接送。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認為阿宏沒理由冒著偽證罪的風險誣陷涵涵,且行車紀錄器證據確鑿
,涵涵的行為顯然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男女互動,嚴重破壞原告婚姻幸福,情
節重大;考量涵涵高中畢業,2024年所得總額與原告相去不遠,綜合兩造身分地位、經濟
、被告侵害原告配偶權程度等一切,判涵涵應賠償30萬元。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128003135-260402?chdtv
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4 年度訴字第 1230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23 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原告主張:原告與訴外人A01於民國113年3月31日結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A01
於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世界先進公司)擔任工程師,114年1月中旬於公
司尾牙認識被告,其後,原告發現被告與A01有曖昧訊息之往來,會要求A01哄其睡
覺、慫恿A01與原告離婚。嗣原告於114年2月18日與被告攤牌,被告雖承諾會刪除A0
1之聯絡方式,惟A01持續於114年2月至5月間均深夜始返家,經原告調取A01車上
之行車紀錄器,發現被告非但未與A01切斷聯繫,甚至於114年4月28日自A01車上返
回被告居住於仁愛眼鏡苗栗竹南店附近之住處,亦曾於同年月29日自A01車上返回世界
先進公司二廠大門。原告於114年5月21日致電被告,被告承認其自114年2月後確實未與A
01切斷聯繫,A01於此期間曾開車接送被告6、7次,且被告欲離開A01之車上時,
二人會擁抱親吻,A01亦自承曾兩度與被告至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被告之行為破壞原
告對婚姻關係之信賴及家庭之穩定,妨害原告維持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之權利
,造成原告莫大精神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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