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逼女同事「做愛15次」當封口費 否則告訴男友:我們上過床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2天前 (2026/01/28 14: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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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逼女同事「做愛15次」當封口費 否則告訴男友:我們上過床 2026年01月28日 10:05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128/3108907.htm#ettoday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唐姓男子不爽女同事跟他上床後,又不願跟現任男友分手,竟威脅對方要「做愛15 次」當封口費,否則就把兩人發生關係的事告訴女方男友。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未遂罪 ,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須賠償精神撫慰金10萬元。 翻臉逼「殘酷二選一」 告訴男友vs上床15次 根據判決書,唐男跟女同事小琳(化名)曾3度上床,後來知道女方有男友,又不願分手接 受他的追求,憤而在2024年1月至2月間多次傳訊威脅:「給妳兩個條件,一個是我隔天上午 到你男友公司,直接跟他坦白我們上床的事,第二個就是做15次相抵。」 唐男還說,「雖然我很想幹你」、「我先說好15次要在摩鐵」、「還有我所謂15次不是射15 次,而是上床天數」、「說真的你根本不想15次對吧、你只是硬答應、拖延而已」、「我現 在就強勢霸道給你看,228之前沒有達成15次,後果自負」。 不爽就瘋狂加碼次數 還威脅要對女方母親不利 對此,小琳只能被動、妥協地回應:「說真的這15次的意義不知道是什麼」、「沒有退路了 」、「沒有拖延」、「一定要消化完吧 不然怎麼辦」、「我不懂為什麼要壓時間」。 小琳證稱,每次拒絕,唐男就會一直增加次數、把次數翻倍,從15次變成30、50次,還威脅 要對她母親不利,「因為我當時發高燒又被逼,只想趕快結束對話,又不想事情鬧大,才妥 協」、「我怕他真的會去找我男友,或來我家對我媽不利,所以才配合他討論。」 辯稱只是「約會15次」 法官檢視對話打臉 唐男出庭時辯稱,他只是提議「約會15次」,沒有強迫,但法官檢視對話紀錄,發現內容充 滿「摩鐵」、「上床」等詞,還威脅後果自負,顯然非單純約會。 橋頭地院認定,唐男為滿足私慾,以揭人隱私為手段脅迫,造成女方嚴重心理創傷,事後否 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強制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民事庭部分 ,判決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仍可上訴。 ———— 上床天數15天 不是射15次 但女主角有男友還這樣也不是什麼好女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152.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9580261.A.E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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