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張貼校園割喉案兇手「乾哥乾妹」照片 網友判刑3月緩刑

看板Gossiping作者 (球棒俠)時間4天前 (2026/01/26 16:05), 編輯推噓7(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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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張貼校園割喉案兇手「乾哥乾妹」照片 網友判刑3月緩刑 4.完整新聞內文: 2023年間,新北林姓女國中生前年與同校楊姓男學生起爭執,唆使「乾哥」郭姓國中生毆 打楊生,郭生持彈簧刀將楊生割頸身亡,引起社會關注;當時,林姓男網友在社群軟體「 DCARD」上,發表標題「割喉案兇手」一文,張貼林、郭2人的社群帳號、照片及郭少住處 地理位置截圖,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林男3個月徒刑,緩刑2年, 可上訴。 檢方調查,2023年12月27日23時48分許,林男先自社群媒體DCARD上某文章及留言區中, 取得含有郭、林2名少年的社群帳號、照片及郭少住處地理位置的截圖,再至社群媒體 DCARD上發表標題「割喉案兇手」文章,於文章內張貼上開截圖,並加註「其實看到這些 限動真的覺得這社會病了 好像是做了甚麼很光宗耀祖的事?真的超級可悲」、「二更: 補圖教唆女摯友外流」、「三更:最近想出去玩的朋友可以來這邊光顧一下」等文字。 檢方認為林男所為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 資料罪,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法官審理認為,林男與2名少年素不相識,僅為抒發個人情感,恣意將他人的個人資料張 貼於網路,損害少年的資訊隱私權,應予非難;惟考量林男行為時甫滿18歲,年紀甚輕, 思慮未盡周全,犯後已能坦承犯行,且與2名少年調解成立並已賠償完畢,判刑3月,並審 酌他沒有前科,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犯後坦承犯行,已達成調解且賠償完畢,2名少 年均表示願給予自新、緩刑機會,宣告緩刑。 至於2名少年涉殺害楊姓男學生,一審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女8年徒刑 ;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日前加重改判郭12年、林女11年徒刑,不僅家屬無法接受,高檢 署也認為被告犯行嚴重,法院量刑過輕,刑度不足以收矯治之效,判決違背法令,已提起 上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 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322482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59.25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9414742.A.C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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鶄障母豬蔡淫紋司法改革大成功政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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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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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法本來就是刑事責任 乖乖進去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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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沒找國昌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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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不是緩刑,哪要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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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罪犯 這個很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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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這種要繞道加新註冊加打了就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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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這種妖孽爭取權益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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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党的司法改革,罪犯的人權真是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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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越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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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你看阿 就是這樣保護加害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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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網友真的辛苦你了 又一個被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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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負的 真的很可悲 真正惡劣垃圾的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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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執政 法綠根本保護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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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民進黨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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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者就要這樣被保護 放在手掌上疼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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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只是個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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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者馬賽克,被害者高清全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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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罪犯不遺餘力的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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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國家的法律是保護加害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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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喉兇手輕輕放過,個資洩露重拳出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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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真幹你娘脆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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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魔還活著所以隱私要受到保護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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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6:19, 4天前 , 26F
誰叫你被殺死、死人沒隱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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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狗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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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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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那個撞小孩車子 車牌馬賽克 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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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無碼 笑死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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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6:24, 4天前 , 31F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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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貼個照片是殺人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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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是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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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6:48, 4天前 , 34F
犯罪天堂、刑期滿又是好漢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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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6:48, 4天前 , 35F
犯罪者保護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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