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台灣司法預設公佈雙方地址,文組設計?

看板Gossiping作者 (ck)時間6天前 (2026/01/24 12:07),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6天前最新討論串1/1
A拿刀殺死人,被害家屬B出庭 檢察官或法官要當庭確認雙方身份,只要身分證字號跟姓名即可,根本不需要地址。 就算真的要確認地址,只要花三分鐘做以下事情:A先進法庭確認地址,B在外面等,然後 換B進法庭,A在外面等。 但現在的法庭或檢查庭卻預設 在雙方面前公佈雙方的地址....... 讓殺人犯出獄後,可以找對方報仇? 台灣司法是文組設計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90.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9227624.A.96C.html

01/24 12:18, 6天前 , 1F
要有人犯罪 法律人才有錢有工作阿
01/24 12:18, 1F

01/24 12:25, 6天前 , 2F
你過時了
01/24 12:2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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