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店妹榨乾老闆人夫!淫喊「X老公100下」人肉ATM爽賺百萬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曾羿翔
3.完整新聞標題:
酒店妹榨乾老闆人夫!淫喊「X老公100下」 人肉ATM爽賺百萬
4.完整新聞內文:
苗栗一名鋼構公司負責人之妻發現丈夫長期出入酒店小姐住處,雙方有超越一般社交的親
密關係,並在短短半年時間內轉帳超過百萬元給該名女子。妻子憤而提告,最終法院判決
酒店小姐須賠償精神慰撫金40萬元。
轉帳金額驚人 露骨對話被抓包
據法院判決指出,酒店小姐「妮妮」(化名)自2025年4月起多次與人夫阿萬(化名)於
其住處發生親密行為,儘管知悉阿萬已有配偶,仍頻繁以「老公」稱呼對方,雙方對話充
斥親暱甚至露骨的字句,例如「明天就可以X老公了」「老公我在家等你、我心裡眼裡都
是老公」、「那麼愛我老公、X老公一百下、現在要過來給我X」、「老公早安,昨晚被老
公X了好好睡哦!」顯見兩人關係並非一般朋友。
原告發現家庭財務異常後,調查阿萬帳戶發現自2024年底起多次轉帳給妮妮,包括15萬、
31萬餘元及10萬元不等款項,另每月還固定提供5萬元生活費。法院查閱雙方微信紀錄及
對話內容後認定,妮妮確實從事酒店陪侍工作,並與阿萬有長期且超出正常交往的情感與
金錢往來。
辯稱餐費卻破綻百出 法院認定非一般社交行為
妮妮在庭上辯稱,自己是在一般飲食店工作,與阿萬之間僅屬顧客關係,金錢則是酒水與
餐費,但法院不採信其說法,認定其工作實為酒店陪酒小姐,且兩人間情感濃烈,交往行
為已超出社會可容忍範圍,構成對原告配偶權的重大侵害。
法官綜合考量原告與丈夫婚姻長達20年、雙方經濟狀況與被告行為對家庭的破壞程度,裁
定妮妮須賠償精神撫慰金新台幣40萬元,並自2025年9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5%加
計利息。此案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110/3098960.htm
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4 年度訴字第 414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4 年 12 月 19 日
裁判案由:侵害配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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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8048794.A.9F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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