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車停哪?基隆父子報失竊「騙警察找車」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大屌肯特)時間1周前 (2026/01/09 11:28), 編輯推噓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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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蕭宥彤 3.完整新聞標題: 車停哪?基隆父子報失竊「騙警察找車」 虛耗偵查資源各判6月 4.完整新聞內文: 基隆一名男子小洋(化名)把故障機車丟在路邊,事後忘記停放地點,與父親商量後,為 動員警方幫忙找車,竟前往派出所報案謊稱「機車被偷了」。警方大費周章調閱路口監視 器卻一無所獲,最後透過車牌辨識系統尋獲機車,並戳破這對父子的謊言。法院近日審結 ,依共同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分別判處父子倆有期徒刑6月。 事發於2024年10月28日,兒子小洋騎著爸爸名下的機車前往新北市雙溪火車站附近,途中 機車突然故障,小洋隨手將車停放在梅竹蹊路邊,便兩手一攤搭火車回基隆住處。沒想到 幾天過後,小洋徹底忘記機車停在哪,跟爸爸商量後,父子倆為圖使警方尋車竟「報假案 」,於同年11月23日前往基隆市警局第三分局百福派出所,向員警謊稱機車在瑞芳火車站 遭竊。 警方獲報後,調閱無數路口監視器,卻始終找不到該機車蹤影,直到調閱車牌辨識系統資 料後,才發現機車好好地停放在雙溪區梅竹蹊路邊,根本沒有被移動的跡象。全案經新北 市警局瑞芳分局報告偵辦。 基隆地院審理,小洋與父親明知機車未失竊,卻為了私慾使司法警察機關虛耗偵查資源, 且容任他人面臨刑事處分遭偵查機關調查及追訴的風險,心態實屬不該;考量兩人犯後均 坦承犯行,兼衡其犯罪之動機、手段、自述教育程度及家庭經濟等一切情狀,各依共同犯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109001788-260402?chdtv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5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7929307.A.55D.html

01/09 11:28, 1周前 , 1F
笑死 聰明用路人
01/09 11:28, 1F

01/09 11:30, 1周前 , 2F
直接到派出所說找不到機車就好了
01/09 11:30, 2F

01/09 11:31, 1周前 , 3F
01/09 11:31, 3F

01/09 11:34, 1周前 , 4F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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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35, 1周前 , 5F
未指定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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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41, 1周前 , 6F
就說機車不見,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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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42, 1周前 , 7F
說機車不見警察不會幫忙找的
01/09 11:42, 7F

01/09 11:43, 1周前 , 8F
女的就沒事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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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57, 1周前 , 9F
會吧 我新聞看過好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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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1:57, 1周前 , 10F
巫告罪的購成要件有這種 未指定犯人?
01/09 11:57, 10F

01/09 11:57, 1周前 , 11F
01/09 11:57,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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