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海巡隊員淪共諜 洩台菲海域勤務部署領57萬 重判7年8月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丁治綱
3.完整新聞標題:
海巡隊員淪共諜 洩台菲海域勤務部署領57萬 重判7年8月
4.完整新聞內文:
海巡署李姓隊員因債台高築,竟遭大陸情報組織利誘,自民國111年起長期拍攝台菲海域任
務艦分布,以及飛彈射擊警戒區示意圖等軍事機密,交付陸方人員牟利,領取折合台幣約57
萬元的賄賂與「年終獎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結,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判處李男
有期徒刑7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於111年間在海巡署南機隊擔任警職隊員,因家人有金錢需求且自身投資失
敗,經由網路接觸綽號「Tony」的大陸情報人士,對方表示願意在財務上資助李男,誘使他
自9月開始正式加入該組織,隨後利用職務之便,持手機拍攝公務上接觸到的國家機密、軍
事機密及國防以外應秘密文書,並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傳送給陸方組織,李男舉動遭鎖定
後,由高雄高等檢察署指揮基隆憲兵隊及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偵辦。
檢方及軍方調查發現,李男出賣國家安全的行為長達1年10個月,期間他與對方約定每3個月
支領新台幣6萬元報酬,甚至還有年終獎金;李男總計收受18,522顆泰達幣,折合台幣共57
萬6,127元,洩密內容包含台菲海域巡邏勤務計畫、任務艦部署位置及飛彈射擊警戒區域圖
,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與國軍士氣。
一審調查時,李男雖坦承犯行並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且自辯過往在隊表現良好、屢受嘉
獎,但法官認為其受國家重託,竟因私人財務問題出賣國防機密,打擊國人捍衛自由民主價
值的信心,行為實屬不當,高高院法官衡量機密外洩對國家利益損害程度,依貪污治罪條例
及國家安全法等罪論處,重判其有期徒刑7年8月,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106001930-260402?ctrack=pc_main_rec
md_p02#
6.備註:
重判7年8個月
看來應該沒有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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