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撞死清潔隊員「沒帶護照」潛逃不成 24歲酒駕男羈押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劉詠韻
3.完整新聞標題:
撞死清潔隊員「沒帶護照」潛逃不成 24歲酒駕男羈押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淡水區發生酒駕肇逃命案,24歲嚴姓男子在跨年夜飲酒狂歡後,執意駕車載著親友返
家,卻在清晨時分高速撞擊一名正要前往加班的清潔隊員,導致對方重傷不治。嚴男肇事後
不但未下車救人,更企圖搭車前往桃園機場潛逃出境,卻因「忘帶護照」無奈折返而投案。
士林地院今午裁定嚴男羈押獲准。
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59歲隊員毛男,元旦清晨5時許,毛男如往常騎乘機車準備前往中山區
加班,行經淡水中正路與真理街口(紅毛城前方)停等紅燈時,突遭嚴男駕駛的白色轎車從
後方高速猛撞。由於撞擊力道猛烈,毛男當場被拋飛並遭拖行200餘公尺,機車零件碎裂一
地。警消到場後緊急送往淡水馬偕搶救,仍於清晨6時許因傷勢過重不治。
警方調查,嚴男肇事後非但沒有停車查看,反而加速逃離現場,先將嚴重毀損的車輛藏匿於
住處停車場,隨即返家收拾衣物與現金,搭乘Uber直奔桃園國際機場。據了解,嚴男抵達機
場後試圖購買最快離境的機票,卻在臨櫃時發現慌亂中漏帶護照,無法出國。
警方透過車牌聯繫上其母親,並由親友展開策動勸說。嚴男自知插翅難飛,才於當天下午在
母親與胞弟陪同下前往分局投案。經抽血檢測,嚴男酒精濃度換算呼氣值達 0.29mg/L,證
實酒駕釀禍,全案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罪嫌送辦士檢。
檢方複訊後認為,嚴男在案發後有明顯的滅證與逃亡行為(欲潛逃出境),涉嫌重大且有再
度逃亡之虞,遂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罪行重大且逃亡動機明確,
裁准羈押。
此外,當時車內尚有嚴男的19歲胞弟及另一名陳姓友人。兩人明知嚴男已飲酒卻未阻止其駕
車,且在肇事後亦未制止嚴男逃逸。警方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酒駕乘
客連坐」規定,對兩人開出最高1萬5000元罰鍰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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