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所以是不是該廢除刑法年齡減刑的規定

看板Gossiping作者 (靈感咕哩咕哩娃恰靈感菇)時間1月前 (2025/12/23 18:18),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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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我國刑法目前根據不同狀況或不同年齡,有分不同的責任能力 成年人完全責任能力 未成年部分責任 未滿14歲或精神病無責任能力 前幾天乾哥殺人案,因為未成年,一個判11一個判12,輿論不滿認為輕判,應該無期或或死 刑 那是不是代表在台灣,按照民意 應該廢除責任能力相關規定,開世界法學先河? 畢竟我們台灣人根本不接受什麼依年齡減刑的法學理論,是不是該全部廢掉? 有沒有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3.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6485096.A.FF3.html

12/23 18:21, 1月前 , 1F
同意 現在網路世代 他們都精的很
12/23 18:21, 1F

12/23 18:21, 1月前 , 2F
犬法官少一個都差不多了 少幾年應該
12/23 18:21, 2F

12/23 18:22, 1月前 , 3F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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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18:22, 1月前 , 4F
也要用差不多成年了就算成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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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18:23, 1月前 , 5F
學童-1 少子化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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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19:52, 1月前 , 6F
是法官問題!與法條無關! 看先進國家!
12/23 19:52,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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