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賣場大夜收銀員約15歲網遊玩家開房 賠錢緩刑工作也沒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僅供參考)時間3月前 (2025/11/02 22:34), 編輯推噓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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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陳恩惠 3.完整新聞標題: 賣場大夜收銀員約15歲網遊玩家開房 賠錢緩刑工作也沒了 4.完整新聞內文: 郭姓男子去年經由網路遊戲,與少女玩家結識,雙方聊了大半個月,認為有機會約她上旅 館,事後遭少女雙親提告,桃園地院進行簡易判決,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 ,判3月,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依調解內容分期賠30萬元,可上訴。 犯罪事實指出,郭男與15歲少女於2024年5月間,經由網路遊戲結識他隊的玩家,雙方以 通訊軟體Messenger聯絡聊天,除分享密技也聊私事,郭男明知這名玩家年僅15歲,身心 尚未成熟,也欠缺完全的性自主判斷能力,2人竟於同年6月1日中午12時,共赴龜山區汽 車旅館,雖然未違背少女意願發生性關係;事後遭少女母親發現2人對話不正常,雙親憤 而向婦幼警察隊提告。 郭於警詢、偵查中供述均坦承認識少女時,就知道她只有15歲,也坦承雙方有過性行為, 在法院進行準備程序同樣自白犯罪,經地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行簡易判決處刑 。 法官審酌,被告明知道少女僅15歲,性方面的認知和自主能力還不成熟,卻仍與她發生性 行為,對她的身心健康和人格發展造成負面影響,這樣的行為是不應該的;考量被告事後 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及告訴人達成賠償30萬元和解,目前正分期付款中,態度算配合。 再加上被告之前在賣場大夜班當收銀員,目前失業,家中經濟困難,需照顧癌末父親等情 狀,以及他已經認錯悔過,告訴人也放棄其他民事賠償請求並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法院綜 合後,量處適當之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9111757 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4 年度審侵簡字第 18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4 年 10 月 29 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62094053.A.E22.html

11/02 22:37, 3月前 , 1F
哪款遊戲啊幹
11/02 22:37, 1F

11/02 22:38, 3月前 , 2F
重點沒說 什麼遊戲啊 你他媽說那款很難
11/02 22:38, 2F

11/02 22:38, 3月前 , 3F
30萬 未成年遊戲正妹 小盤?
11/02 22:38, 3F

11/02 22:41, 3月前 , 4F
有喔 開始回本了 養這麼久終於有點用了
11/02 22:41, 4F

11/02 22:58, 3月前 , 5F
哪下載
11/02 22:58, 5F

11/03 03:05, 3月前 , 6F
多一歲心智就熟了 什麼鬼
11/03 03:05,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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