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文化審議不具景觀價值!法院判決新店蔡宅將拆除
1.媒體來源: 中天
2.記者署名: 賴韻如
3.完整新聞標題:
文化審議不具景觀價值!法院判決新店蔡宅將拆除
4.完整新聞內文:
延宕多年的新北市新店區瑠公圳蔡金木老宅拆遷案近日再度引發議論。部分文史與社運團
體日前聲援既有違建老屋使用人賴碧珍,呼籲有關單位應再次重啟協商,保留老宅。現場
有人焚香膜拜,也有人出示老照片,認為此處雖為違建,仍應設法保留,藉此彰顯多年來
居住過的軌跡與回憶。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指出,此案恐涉及轉型正義與居住使用權,不應只從以所有權的觀
點看待。律師葉恕宏則表示,過去曾提出在保留與開發之間融合的其它方案,但雙方似乎
沒有交集。
不過,新北市文化局對此強調,先前早已依程序完成文化局文資資審議,明確表示該地段
「不具文化景觀價值」,也不會列冊追蹤。文化局指出,「瑠公圳新店圳頭水岸地景」案
依規定已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辦理,歷經文資委員、提報人與相關單位會勘及審議會議
,最終認定該地文化資產價值未達法定標準。
地主李先生則表示,自己家族自多年前依法向水利會標購該地段後,卻遭地上違建房屋佔
用人用各種方式阻擋法定程序,使原訂的開發進度不斷延宕。賴姓佔用人於2024年又再以
文化景觀提報,使案件陷入行政程序。李先生強調,自己從未規避法定程序,也感謝文化
局秉公處理、依法審議,更不受外界輿論壓力影響。而日前更收到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判
決書,明確指出將在6月26日依法完成強制執行。李先生呼籲,若佔用人仍期待與賴女士
理性協商,也願意給予適當搬遷補償,但前提是必須尊重司法制度與法治精神。
另一方面,此案也引發網友們熱議,針對地上物佔用人的訴求表示質疑,並認為「新北文
化局早已通過審議,有疑義早該提出,為什麼等到法院說定案後又來操作媒體」、「原屋
主阿嬤早已過世多年,為何還要消費離世的老人家?」
此案歷經超過13年訴訟糾葛,合法所有權人權益深受影響。如今隨著文化局審議結果塵埃
落定,外界關注焦點將回到執行處是否能善盡職責,依法執行法院判決,落實公部門依法
行政之義務。這起結合產權爭議、社會動員、法規審議等多個面向的案例,仍值得持續觀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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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文史團體根本最大亂源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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