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門海巡兵誘未成年少女上床 判刑2年緩刑5年賠償百萬

看板Gossiping作者 (手寫信才能被淚水打濕)時間1年前 (2024/11/12 06:15), 編輯推噓8(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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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05:502024/11/12 中時新聞網 簡銘柱 3.完整新聞標題: 金門海巡兵誘未成年少女上床 判刑2年緩刑5年賠償百萬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S1wjIG7.jpeg
金門海巡屬一名阿兵哥阿德(化名),利用交友軟體Omi結識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竟 與她發生3次性關係,還誘使小美拍攝裸照。(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金門海巡屬一名阿兵哥阿德(化名),利用交友軟體Omi結識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竟 與她發生3次性關係,還誘使小美拍攝裸照,阿德因而被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罪、 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之性影像、拍攝少年之性影像等罪,應執 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對小美實施妨害性自主、性剝削及 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一年內,向小美、小美母,各支付80萬元、40萬元之損害賠償。另應 完成法治教育課程8場次。 判決指出,阿德於民國112年8月間,利用交友軟體Omi結識小美,其明知小美為未滿14歲之 未成年女子,於112年9月底至同年10月25日間,在金門縣住處,與小美為發生3次性行為。 又基於引誘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之犯意,引誘小美拍攝性影像4張,傳送給阿德2次。還持 有小美性影像2張(部)。另又在其住處,拍攝與小美之性影像1部。因小美母親發現而報案 。 阿德行為時年僅21歲,又與小美為男女朋友,因關係親密衝動行事,而為犯罪之行為,致觸 犯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之罪,其犯罪情節、原因及背景,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之同情 而顯可憫恕,縱處以最輕本刑有期徒刑3年,猶法重情輕,乃均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 刑。 法院審酌,阿德明知小美為未滿14歲之人,竟仍與之性交,並拍攝及誘使小美自行拍攝性影 像,以及無正當理由持有該等性影像之犯罪動機、手段、目的、所生對被害人身心正常發展 之危害、與小美為男女朋友之關係,以及無前案紀錄,素行尚可,願與被害人和解但未獲接 受之犯後態度;兼衡其高職肄業、未婚、無子女、與家人同住、112年8月間入伍,服役於海 洋委員會海巡署,為現役軍人。 一審法官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又引誘使少年自行 拍攝性影像,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又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之性影像,處有期徒刑7 月;又拍攝少年之性影像,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 護管束,並應自判決確定之日起2年內,向公庫支付50萬元,且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 檢察官提起上訴認為,被告利用小美之信任,且小美對性行為尚欠自主判斷能力,而為本案 之性交、拍攝性影像等犯行,難認有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規定之適用,原審依該條規定予以 減刑,容有未當。且原審僅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並諭知緩刑,有違比例原則、罪刑相當 原則,亦有未洽。 二審法官綜合考量,原判決關於緩刑部分撤銷。被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禁 止對小美實施妨害性自主、性剝削及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及應於判決確定日起一年內,向 小美、小美母,各支付新臺幣80萬元、40萬元之損害賠償。另應完成法治教育課程8場次。 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 、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tinyurl.com/33jm7u3j 6.備註: o’_’o -- Sent from my iPhone17,3 PiTT // PHJCI -- https://imgur.com/ATUca1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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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16, 1年前 , 1F
葉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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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16, 1年前 , 2F
真的就不嚴重 未成年又性侵欸
11/12 06:16, 2F

11/12 06:19, 1年前 , 3F
身分又是軍人 這就是高道德標準
11/12 06:19, 3F

11/12 06:21, 1年前 , 4F
已下載,女友很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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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23, 1年前 , 5F
鬼島法律愛學歐美 這個怎麼不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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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24, 1年前 , 6F
已羨慕 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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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24, 1年前 , 7F
有錢好辦事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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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26, 1年前 , 8F
無情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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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26, 1年前 , 9F
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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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26, 1年前 , 10F
又又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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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27, 1年前 , 11F
OMI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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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31, 1年前 , 12F
11/12 06:31, 12F

11/12 06:31, 1年前 , 13F
連未滿14歲都可以緩刑,統神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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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36, 1年前 , 14F
小資女孩第一桶金哦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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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39, 1年前 , 15F
你情我願,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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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40, 1年前 , 16F
34萬/次 可以買多少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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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40, 1年前 , 17F
一定很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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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6:44, 1年前 , 18F
業配o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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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7:22, 1年前 , 19F
統神太直白,政府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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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7:24, 1年前 , 20F
統又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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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7:24, 1年前 , 21F
這垃圾不槍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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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7:29, 1年前 , 22F
根本變相鼓勵幹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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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7:30, 1年前 , 23F
只是貴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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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8:01, 1年前 , 24F
八卦版:小事啦印度人會輪姦欸抵制印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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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8:24, 1年前 , 25F
賠償也是家長拿走,被害者拿到什麼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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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8:24, 1年前 , 26F
償?幹未成年賠償可以緩刑這群法律人
11/12 08:24, 26F

11/12 08:24, 1年前 , 27F
邏輯真的很有問題。那不是提倡有錢人
11/12 08:24, 27F

11/12 08:24, 1年前 , 28F
去幹弱勢未成年?
11/12 08:24, 28F

11/12 09:10, 1年前 , 29F
毛骨悚然不悚然
11/12 09:10,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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