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市府聲明「京華城20%容積獎勵合法」

看板Gossiping作者 (提前退休ing)時間6天前 (2024/09/05 12:08), 編輯推噓238(2551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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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iting312 (GAINNINZOMA)》之銘言: : 京華城的事情,看到現在覺得滿頭問號, : 有很多疑問,希望有懂公務體系的版友可以幫忙釋疑 : 先說我目前的理解,有理解錯誤的話麻煩版友指正 : 如果柯或彭振聲有收賄,基本上直接完蛋,沒有爭議 : 如果柯或彭振聲沒收賄,被控圖利,那就有解釋的空間 : 圖利的前提是"明知道違法還讓廠商拿到好處" : 假如兩個人都沒收錢,那以下的狀況會有問題嗎? : 1. : 京華城的容積率從392到560,柯市府本來也沒同意 : 是被監察院糾正後,北市府才同意,392到560,會有圖利的問題嗎? 現在股市有點膠著,所以乾脆來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監察院的糾正不以達到違法程度為必要,只要它覺得機關行政不恰當、不妥,就可以糾正你。在京華城這個案子中,監察院顯然是認為北市府的作為消極,損害人民權益,所以糾正北市府。 京華城案詳細情況我不太瞭解,但圖利罪是以明知違法為要件。但從監察院的糾正及北市府回復監察院認為本案合法的情況,可以瞭解本案起因是法規不明確所造成的爭議。既然如此,就很難認定相關人等明知違法而圖利。 : 2. : 京華城後來爭取到的獎勵容積被監察院說有違失, : 到底叫做北市府"違法",還是市府這樣做"不適當"? : 是不是"違法"才有現在檢調的問題? 前面講過不再贅述。 北檢問題比較大,感覺是頭洗下去了只好硬幹,這也可以看出檢察官權力缺乏節制的問題。以前看過一個講法,部分檢察官因貪污罪難以取得定罪證據,所以乾脆一直上訴,就算最後無罪確定也無所謂,因為貪污罪從起訴到最後確定往往十數年,被告在冗長的訴訟過程中受盡煎熬,已經足夠懲罰被告。查了一下同樣是監察院發布的報告,台灣的貪汙起訴定罪率只有48.52%,就可以知道台灣檢察官的水準如何。 : 3. : 議員幫市民跟市長陳情,市長不是都市計畫專業,交辦負責工程的副市長去討論, : 副市長主持的都委會的結論如果是可以,那市長去推翻會議結論會不會有問題? 理論上是可以推翻,但實務上基於尊重專業,通常會照案通過,要不然光解釋及應付申請人打官司,就要搞很久了。但政府機關有分層負責的規定,本案同意的公文很可能是由副市長批核,不會送到市長桌上,那就根本沒辦法扯到市長身上。 : 4. : 副市長是土木專業,不是都市計畫專業, : 如果他按照正常會議程序,沒有刻意偏頗或哪方的立場, : 都委會做成的結論,副市長作為會議的主持人,會有圖利的問題嗎? 沒有。 但如果刻意偏頗,一樣不見得有圖利問題。如前所述,圖利罪以明知違法為要件。而主席也是開會委員之一,本身當然也可以有自己的偏好與考量,只要沒有違法,都是屬於行政裁量的範圍。要不然講個簡單的,報載高市府辦演唱會都不收場地費,這不就明顯圖利了嗎 : 5. : 監察院說柯市府的容積獎勵有問題,提出糾正之後, : 蔣市府的都委會又針對監察院的糾正開了會, : 會議結論是,合法沒問題,那這樣到底是啥狀況, : 這件事"有沒有違法",誰有資格做最後的裁量? 都市計畫是屬於行政法的範疇,如果京華城業主不滿北市府決定又訴願被駁回,是要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在行政法的領域,有無違法大致上有分兩塊,一是法條本身的部分,也就是北市府的行政裁量有無逾越法條明定的範圍;另一則是涉及到高度專業知識的判斷餘地,通常行政法院法官在審查時會採取較低的審查密度,即所謂尊重專業。以京華城案為例,假如法令規定上限是給20%,那委員會不管是給5%、10%還是20%,都屬於委員會的判斷餘地。 所以北院刑庭裁定書直講本案違法,實在不宜。 : 以上幾個有疑問的點,有比較熟公務體系的人可以解答嗎? : ※ 引述《ralphkawaii (運動身體好!!)》之銘言: : : 所以這件事最後有可能變成, : : 京華城案容積沒問題(蔣萬安市府專業認定) : : 兩任市府參與討論的委員都沒罪 : : 但是沒有實際參與討論的柯文哲有罪? : : 要如何在一個沒問題的案子上有罪啊? : : 案子無罪但是市長有罪! : : 很期待這樣判耶,除了美學跟疫苗以外 : : 應該可以開創另一個華國首創! : : 大家說好不好? : : ----- : : Sent from PttX on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83.2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5509313.A.9C9.html

09/05 12:09, 6天前 , 1F
北市府到底是消極還是積極我好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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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0, 6天前 , 2F
too 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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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日本定罪率99%最棒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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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回 但沒幾個會認真看 QQ 繼續看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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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1, 6天前 , 5F
推一個 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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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斌當時是消極所以被糾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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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硬要政治辦案 越看越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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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1, 6天前 , 8F
好文欸@@很怕別人看到快點噓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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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2, 6天前 , 9F
第一次無保請回就知道是硬要辦的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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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3, 6天前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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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姿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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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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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就是北檢硬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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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開演唱會不收場地費 圖利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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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噁的是先綁人,然後再開始找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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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4, 6天前 , 16F
,先射箭然後再畫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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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PO很明顯沒注意北檢是在找「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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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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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已經寫好判決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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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理解都會是這樣,不知道在炒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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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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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還只有寫司法部分,媒體大軍殺數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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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6, 6天前 , 23F
硬要辦..黨說你有罪你就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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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6, 6天前 , 24F
這種司法+媒體+執政黨三權殺政敵根本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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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6, 6天前 , 25F
綠圾青鳥看不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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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6, 6天前 , 26F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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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7, 6天前 , 27F
我覺得等等你會被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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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7, 6天前 , 28F
畢竟法院都會無視證據直接心證認定論文抄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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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7, 6天前 , 29F
我基本上看也是這樣 違法都很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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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還要證明柯明知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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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的東廠太監自然會無視法律心證認定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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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8, 6天前 , 32F
先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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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極頂多被糾正,太積極會被檢查官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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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8, 6天前 , 34F
法官都可以判鄭文燦"無串供之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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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8, 6天前 ,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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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9, 6天前 , 36F

09/05 12:19, 6天前 , 37F
民進黨已經決定要強姦你了 乖乖屁眼張開給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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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9, 6天前 , 38F
這群司法垃圾 做什麼都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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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2:19, 6天前 , 39F
政治要辦就是466也兩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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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74 則推文
09/05 16:01, 6天前 , 414F
翻譯:1. 檢察官硬幹 2.北院裁定違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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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6:02, 6天前 , 415F
照原PO這樣說,我就問那違法誰說了算啦?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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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6:02, 6天前 , 416F
提諾或黃國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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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6:19, 6天前 , 417F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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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6:24, 6天前 , 418F
本來就是硬要 台灣被搞成這樣真的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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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6:24, 6天前 , 4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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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6:26, 6天前 , 420F
就是沒違法監察院才說是"違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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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02, 6天前 , 421F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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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05, 6天前 , 422F
圖利這個已知違法,不知則無違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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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05, 6天前 , 423F
來針對柯文哲真的很恰到g點,以前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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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05, 6天前 , 424F
嘴別人,現在這招你怎接,做人真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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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05, 6天前 , 425F
嘴秋,唉,一把年紀還被教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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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06, 6天前 , 426F
真理性好文! 真的懂法律跟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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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07, 6天前 , 427F
相比推文就一堆失智網軍在那邊亂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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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07, 6天前 , 428F
民進党是不是早知道圖利是惡法想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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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07, 6天前 , 429F
?但一直拖到現在沒修,剛好來弄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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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07, 6天前 , 430F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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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10, 6天前 , 431F
謝謝樓主讓我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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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8:45, 6天前 , 4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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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9:06, 6天前 , 4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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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9:20, 6天前 , 4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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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9:51, 6天前 , 435F
推一下 寫得很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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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0:03, 6天前 , 4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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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1:06, 5天前 , 437F
簡單明瞭,不知是哪家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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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00:09, 5天前 , 438F
09/06 00:09, 438F

09/06 12:45, 5天前 , 439F
呃所以現在又變成台灣貪污狀況不嚴重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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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45, 5天前 , 440F
切都是檢察官濫訴?我怎麼覺得之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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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45, 5天前 , 441F
這樣說的?那如果你們口中的民進黨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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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45, 5天前 , 442F
上訴到最後無罪呢?阿阿 我猜你們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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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46, 5天前 , 443F
綠色司法 那話都給你們說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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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48, 5天前 , 444F
你的其他段論述我都認同 但第二段對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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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48, 5天前 , 445F
的論述 我都不知道 所以現在是要說 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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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48, 5天前 , 446F
台灣貪污不多 是檢察官濫訴一直上訴 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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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49, 5天前 , 447F
不到證據還上訴?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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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51, 5天前 , 448F
至於你說被告在冗長訴訟備受煎熬已經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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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51, 5天前 , 449F
到懲罰?你確定要這樣說?我會把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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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51, 5天前 , 450F
章存起來 以後看到你罵貪污 我就把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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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2:51, 5天前 , 451F
過的話貼出來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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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3:54, 4天前 , 452F
被打臉打爆就躲起來了?
09/07 13:54, 452F

09/10 02:44, 1天前 , 453F
法官說明知違法 但卻不指出示哪條法 XD
09/10 02:44, 45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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